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系统关键更新2017年10月23日
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(冀交政法【2017】279号)关于河北省新版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规定,本系统现已增加全部32份新版执法文书样式,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。
按照《秦皇岛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新制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(含强制)执法文书的通知》(秦交法〔2017〕44号)文件要求,增加了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补充的《责令(限期)改正通知书》和《行政违法案件移送函》两种执法文书,于2017年11月7日起启用。
数据整理并录入《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》法规及案由。
数据整理并录入《秦皇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(2017版)》。
2017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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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可以从当事人身份证照片里面读取出来“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、住址”五项信息,由软件直接填写到案件信息中对应的当事人信息里;
(2)可以从当事司机驾驶证照片里面读取出来驾驶员“姓名、驾驶证号、住址”三项信息,由软件直接填写到案件信息中对应的当事司机信息里;
(3)可以从违章车辆行驶证照片里面读取出来车辆的“号牌号码、品牌型号、所有人”三项信息,由软件直接填写到案件信息中对应的违章车辆信息里。
以上信息可直接从对应的证件照片里读取出来文字信息,由软件直接填写到对应栏目里,无需工作人员打字录入,有效提高案件信息登记的准确性,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量。